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教学设计与反思
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教学设计与反思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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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教学设计与反思
正文
第1课: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一、教育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了解法的本质;2)理解法的基本特征;
3)理解法的作用
;4)理解我国法的本质及作用;
2、能力目标:
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明确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认识法的本质和特点。
2、难点: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三、教材分析
本专题的内容在课程标准中是没有的,因为这是编写教材时新增加的一部分。本专题根据马克思法学的基本观点,阐述法的本质、产生、发展和作用等问题,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让学生明确学习法律,崇尚法律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四、教学方法:
采用自主预习、自我探究、讲授法、合作探究的方法
五、学法指导:
通过导学案的编写引导学生提高自学能力和总结能力。
六、课时安排:一个课时
七、课前准备:完成导学案
八、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放视频《法律的准绳》公益片。
教师:“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法者,治之端也”。可见,法律是社会的准绳。那么,什么是法,法有哪些特征呢?今天,我们就进入法的学习中。
【进入新课一】:显示幻灯片《汉谟拉比法典》的相关材料:古巴比伦
、尼亚时代以前,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即已形成所谓在国内建立正义的立法传统。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制定了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法典(乌尔纳木法典,考古学者仅发现其断片),法典序言宣称禁止欺凌孤儿寡妇,不许富者虐待贫者。自苏美尔城邦时期以来,两河流域社会分化日益严重,奴隶和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日益尖锐,外族(山地部落)不断入侵,苏美尔城邦统治者为使国家不致毁灭,王朝不致被推翻,实施法治以抑制社会的不安,抵御外族入侵,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两河流域各城邦的历代统治者统治经验的总结。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保存完整,也是世界上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是古巴比伦留给世界人民的重要财产。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实质是维护统治/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汉谟拉比法典》不平等,残忍;而现代法律讲究人道主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据说是汉谟拉比执政三十年后下令公布的。
汉谟拉比法典将人分为三种等级:有公民权的自由民、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奴隶(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自我探究]:1、现有记载的世界第一步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是什么?产生于什么时候?它体现了谁的意志?2、法律为什么会产生于奴隶社会而不是原始社会?
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什么?
意图:通过提问总结法的产生、本质、影响因素
【教师总结,幻灯片显示,学生大声阅读】1.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3.法的历史类型: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过渡】:1、你能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吗?这些法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进入新课二】:
【教师】:自我阅读自主预习成果,思考教师问题。教师进行幻灯片展示。
【教师展示内容】1、法的基本特征:法就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基本特征: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规范性、概括性、预测性);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表格展示)
意图: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意识。
【教师】:进入导学案的【解疑合探】合作探究:《新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
(小游戏):看看谁是记忆天才:看视频,记内容。
材料一:视频材料:新消法的亮点:反对浪费入法;禁止强制交易;保障安全消费;召回有缺陷产品;不得做虚假广告;不得拒开发票;。。。。网点应公开消费信息。。。
材料二:新消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天津的张先生在一保健品专柜购买了酵母片和麦绿素片,他给家人食用该营养品后不久,就有朋友提醒这个产品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查询后他发现,这两款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的产品名称是“糖果(压片糖果)”,而不是“麦绿素片”、“富硒酵母片”,也就是说,这两款产品属于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违法产品。张先生表示,之所以选择该品牌正是因为看中该公司形象代言人是某人气女演员,该女演员在张先生印象里形象一直非常好,才导致自己的误信。
【律师说法】本案张先生购买的保健品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在广告宣传中声称系酵母片和麦绿素片,但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的商品为糖果(压片糖果),经营者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某人气女演员为该产品做形象代言人,在经营者上述行为确为虚假宣传的情况下,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代言人或经营者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材料体现了法的哪些特征?
2、材料体现了法在社会中起了哪些作用?
学习要求:1、独立再思考2分钟,修订预习答案成果;2、同桌讨论2分钟,分享成果。
【教师总结】1)、从新消法上看,新消法规范了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2)、从新消法的内容看,禁止强制交易;保障安全消费等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3)从材料的【律师说法】“在经营者上述行为确为虚假宣传的情况下,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代言人或经营者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也体现了法的职能:政治职能(专政职能)和社会职能(保障、管理、规范)
意图:检查学生学习情况,进一步推进合作学习。
【过渡】通过以上学***家了解了法的本质、特征及职能,那么,我国法具有哪些特点呢?
【进入新课四】导学案【质疑再探】概括我国法的本质、内容、作用、主体
【教师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1)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我国社会主义法体现着由我国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我国社会主义法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工具
(5)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在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因此,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但是,法的实施不能没有国家的强制力,在我国,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广大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和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制。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意图:即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又是对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训练。
【课后巩固】
1.马克思说:“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结合这句话我们应正确理解法的本质,即(
) A.法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B.法是不可能永恒不变的
C.法与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宗教、艺术相互影响
D.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2.在我国,要想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 A.只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
B.需要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结合起来
C.只需要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关键靠社会舆论监督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主要表现在(
) ①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
②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③任何人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④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表现在(
) ①进一步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
③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④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与法律相互影响
A.①②
B.①②③C.②③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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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时间: 2018-06-21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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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ygggwenku_154767
来自:学校:石河子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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