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积极维护人身权第二课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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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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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维护人身权第二课时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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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 积极维护人身权第二课时教案

正文

2016年湖州市高中思想政治选修模块

教学设计评比

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教学内容分析:

专题二讲授的是民事权利与义务,专题分布的特点是以民事主体的权利为主线展开阐述,本框题涉及的“人身权”就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最基本民事权利,且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是现代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教材在内容设置时把“人身权”置于“财产权”之前,突出人身权的重要性。

“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本框题内容通过三目的设置,采用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结合的方式,分别阐述了“人格权”中的“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权”以及“名誉隐私权”等权利内容。目的是不仅让社会成员能够了解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也尊重他人的各项人身权利,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学情分析:

1、从学生知识储备看:初中思想品德“法律教育”专题中,学生已经接触过“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本框只是在已有知识基础上所作的系统和深入阐述,因此于学生而言,学习难度相对就降低了很多。

2、从高中生的心理需求看:高中生在初中学习的基础上,已经有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模糊轮廓。本阶段的再次学习和接触,除了应对考试,学生更倾向于能够用书本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基于此,调动他们学习的兴趣,教师在教学设计的时候必须有所侧重,否则就会变成初中知识的重复。

三、教学目标分析

1、知识目标:

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维护公民人身权的重要性。

2、能力目标:

让学生知道自身所拥有的具体的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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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运用法律的思维观察和解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实践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人身权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唤起学生对学习法律的重视,对知识的渴望,自觉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权威,维护法治社会。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1. 教学设计理念

(1)根据生活化教学的原则,设计学习活动,提供话题和真实任务,引导学生主动进行思考,发挥想象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习积极性。

(2)面向全体学生,创造合作学习型活动的必要条件,进行成员间的交流和思维的碰撞,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采用的活动策略

(1)情境教学法:生活化的情境,学生角色的扮演,引发共鸣,从而引导学生能够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处理问题。

(2)问题探究法:以问题为主线贯穿课堂,紧扣学生思维,激发学生思考,提升课堂效率。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通过师生对话的方式,闲聊学生繁忙学习之余的娱乐生活,过渡到当前很红的一部韩剧《太阳的后裔》里面最喜欢的人物的讨论,从而将话题引申到网络事件:

(情景叙述)吴某今年19岁,是一名在校学生。4月6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吴某闲来无事逛到厦门环岛路白城海边时,发现有名40多岁的男子在摆摊卖一些冥币,吴某随意扫了一眼,发现竟有她的偶像宋仲基的头像。

(图片出示)宋仲基冥币。

同学们,我们的偶像被印在了纸钱上,并且我们的偶像被唤作“送终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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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祭祖的时候被焚烧,你们什么感受啊?假如你是那个小吴,你当时会采取什么做法?(分组,学生进行情景讨论,每组邀请代表进行回答)

第一部分:铁粉“出招”

环节一:铁粉“出招”

学生讨论可能出现的几种应景做法:

第一种:打110,警察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种:撕毁偶像冥币,将小贩打一顿;

第三种:把这位小商贩的照片放到网上,利用全国粉丝的力量对他进行“人肉搜索”

……

(设计目的:1、

韩剧《太阳的后裔》的热播,宋仲基开启了霸屏模式,成为不少人心目中的男神,因此话题贴近学生生活,容易激起学生的兴趣。2、利用“你会怎么做”的设问,唤起同学们的同理心,激活学生的发散思维,分组讨论,活跃课堂气氛;3、做法的可能性回答,都是为下文讲述课本知识做好铺垫)

【讲授新课】

环节二:细论“招数”

第一种做法,教师可结合《政治生活》中政府职能的知识解释做法的可行性;

第二种设想做法的运用:

教师通过学生描述的第二种做法,可借此引申到书本内容公民的人身权中的生命健康权这一权利,

完成的目标:1、让学生知道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联系政治生活书本“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使学生意识到侵害他人合法权利,需要付出代价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3、民法通则对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同时进一步叙述案例的发展:“粉丝”吴某气愤至极,撕毁了冥币,并追打小贩。最后警察的处理是:因为并未殴打到摊主周某,加上摊主周某也要求调解处理,经过调解,由吴某赔偿周某损失85元人民币,加深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同时拓展学生思维,要求学生做两大设想:

1、假如吴某打伤了周某,周某也要求起诉吴某,事情的结果又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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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某作为“女粉丝”、“手无缚鸡之力”追打“男商贩”,极有可能的结果是什么?

(设计目的:1、开篇直接引出公民“生命健康权”,及其法律的保护,突出本课内容重点;2、让学生不仅要知晓法律,更要敬畏法律,并意识到冲动行事要承担法律后果;3、要懂得学会自我保护,不仅要“敢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

第三种设想做法的运用:

有人说:“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引导大家做两大递进设想:

1、假如这么做,那个商贩可能会遭遇到什么样的情境?

停止售卖宋仲基冥币、制止了继续的人身侵害;个人信息的曝光、网络语言攻击……

2、反思自身的网络行为,有无因为侵害他人隐私,而给他人造成困扰的做法?或者因为别人的作为,而导致自身隐私泄露,而遭受侵害的事例?

(设计目的:第一个设问目的在于引导学生知道个人隐私的范畴,民法对于公民名誉隐私权的保护,并学会用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人肉搜索”的利弊。第二个设问更重要在于让学生反思自己的网络行为,需要让学生明确“网络暴力”的可怕性,慎重自己的网络行为,同时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过渡)虽然刚才我们的有些“招数”存在不妥,甚至要触犯法律,但是我想问各位同学的是,难道小商贩销售活人肖像冥币的行为就没有错,或者制造印刷这些活人冥币的厂商就没有错吗?对于这些厂商或个人的行为,我们自身或我们这个社会就拿这些人,这些类似做法就束手无策、听之任之了吗?大家来为我们的偶像宋仲基“支招”,以此杜绝事件继续蔓延。

第二部分:为偶像“支招”

我们首先要思考两个问题?

1、制造、印刷、销售“宋仲基冥币”的做法违法吗?为什么违法?

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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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展示我QQ、微信头像,甚至我闺蜜的电脑桌面用的都是宋仲基的人像(视觉冲突),询问学生我们的做法有没有侵犯他的肖像权?

2、宋仲基可以采取什么做法,杜绝事件继续蔓延,减少对自身名誉的伤害? 这里可做知识拓展:

(1)中韩法律不同,韩国没有明确的肖像权法规,所以此类案件在韩国上诉,往往败诉(举例对比:韩国歌手兼演员U-IE以自己的肖像权起诉却败诉;林心如、李湘和年轻演员王晓丽三明星诉长江医院集团、南京江宁亚韩美容医院侵犯肖像权、名誉权案胜诉)。

(2)案例中宋仲基虽是韩国人,但中国法律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可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所以他也可以通过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公开道歉,甚至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设计目的:1、第一个设问是引发第二个设问的铺垫,以此引出我国民法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再次对比式的询问目的在于让学生明白有无区分肖像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营利,进行强化。2、第二个设问原因是鉴于现实生活中侵害肖像权做法的普遍性,所以设问2的目的更多在于指导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3、中韩法律的不同作为知识的拓展,扩充学生知识面的同时,也让学生感受中国法律对公民人身权保护的完整性和优越性,提升爱国热情和自豪感)

(过渡)如果说,肖像是我们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独特象征,那么姓名就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我们每个人至少有一个姓名,有的还有曾用名等。

(对话互动、畅所欲言)

1、谈谈自己姓名的由来,对自己姓名是否满意?有没有想改名的冲动或父母有想给你们改名的想法吗?

2、那目前的年纪,我们能否改名?

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同时民法通则规定: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内容延伸:

年满16周岁的成年人申请姓名更改需要以下相关材料:(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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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申请;(2)户籍证明;(3)单位或学校证明。但一生只能改一次。

当然,我们也可以建议宋仲基考虑改名,免得被不喜欢的他的国人戏称为“送终鸡”。

(设计目的:秉承生活化教学的原则:学习素材来源于生活,学习结果服务于生活。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新课小结】

呈现课堂知识点的框架结构

生命权、健康权

人格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财产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人,与他人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学习了这部分内容后,我们非但要知道公民人身权中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而且要知道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并学会用本框的相关内容来分析实际案例,保护自身的权益,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课后作业:书本案例探讨

六:教学自我评价

1、本节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联系密切,可联系的案例很多。但也正因为如此,怕过多的案例的堆积会喧宾夺主,使课堂无序化,重点不突出,所以我选择了一个“宋仲基冥币”案例一贯到底,从“粉丝”出招和为偶像支招两个角度,和学生一起探讨了公民具体的人身权内容,以及法理规定。应该来说课堂是活跃、紧凑和高效的。

身份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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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节课的教学为达成教学目标,既根据教材实际,落实教材理论,又对教材做适当的重组、拓展和延伸;没有对教材进行逐字分析,而是利用教材的“空白点”,引导学生发散想象,解决实际问题。

3、一堂课的学习,对学生不仅进行了普法教育,提升法了法律的运用能力,

也让学生体会到了我国民法对于人身权保护的系统性,对推进法治社会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4、但由于法律涉及领域宽泛,内容庞大,而我本身涉猎比较浅,所以在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上,知识面明显淡薄,需要更深入地学习,以应对复杂的实际生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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