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往就业之路教学设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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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2 23: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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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往就业之路教学设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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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 通往就业之路教学设计模板

正文

《通往就业之路》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识记求职、应聘的主要方式及其基本特点,比较各种求职、应聘的主要方式,选择适宜的求职路。。

(二)能力目标: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三)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二、教学重难点:求职、应聘的主要方式及其基本特点,比较各种求职、应聘的主要方式

三、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讲授法、讨论法、探究研讨法

四、教学课时:1课时

五、教学过程

一、名言导入新课

1.名言一:有总是从无开始的;是靠两只手和一个聪明的脑袋变出来的。——松苏内吉

2.名言二: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米尔

3.名言三:我知道什么是劳动: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高尔基

结论:劳动最光荣。

二、情境展开——小王的就业之路

(一)情境一: 爸爸说:“儿子赶快找份工作吧,你不工作,将来你会···别人会···国家会···”

小王说:“工作并不着急,工作也太辛苦了,在家有吃有喝的多好啊!一旦工作了,我怕没有保障啊。”

讨论:我们该如何帮助爸爸劝解小王,使他知道为什么要就业?就业之后有哪些保障呢?

结论:选对求职路

1.法律对公民劳动的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条件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法律原则,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我们指明了就业的条条通途。

(二)情境二:

小王说:“就业形势这么严峻。我怎么才能实现就业呢?”

爸爸说:“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就业啊······”

结论:

2.求职、应聘的主要途径

(1)人才招聘会是人们求职的重要渠道。

(2)职业介绍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之分。

(3)公共媒介应聘是求职的重要方式,主要有根据电视、报纸的招聘广告应聘以及网上应聘等。

【点拨】上述三种应聘方式各有利弊,要综合运用,但应聘成功的关键在于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素质。

▶▶应聘的方式

1.人才招聘会

(1)地位:是人们求职的重要渠道。

(2)弊端: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良莠不齐,违规违法招聘的事时有发生,会侵害求职者的权益。

(3)态度:慎重对待,有所警惕。

2.职业介绍机构

(1)性质:是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2)地位:是人们求职的又一重要途径。

(3)分类: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之分。

3.公共媒介应聘

(1)地位:求职的重要方式。

(2)分类:根据电视、报纸的招聘广告应聘,网上应聘。

(三)探究活动

宁波市某公司通过某职业介绍中心,聘持有浙江大学文凭的张某为该公司销售经理,双方于2012年1月2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销售经理的月薪为10 000元,合同期限至2013年1月止。2012年6月,该公司查实张某所持的大学文凭是假的,随即通知张某,从2012年7月1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公司对张某2012年6月份的工资支付一半。张某不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坚持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实际履行是有效的,公司应全额支付2012年6月份的工资,并要求该公司付给其经济补偿金20 000元。

探究:出现以上的纠纷到底是谁的责任?张某?公司? 解析:成功就业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作用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作用:它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得以固定和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得以维护和保障。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

3.有效劳动合同及其法律约束力

(1)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拓展:违反合法原则的几种具体情况

(1)主体资格不合法。如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

(3)程序不合法。我国劳动法虽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但有些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也有一些特殊规定,只有依照法规完成签字、批准或鉴证手续后,这些劳动合同方为有效合同。

案例法律透析: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张某以假文凭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诚信原则,属于欺诈行为,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本案中劳动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公司无需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故公司应该向张某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3)因劳动合同无效,张某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便没有法律依据,故对张某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六、板书设计

选对求职

之路

法律对公民劳动的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求职、应聘的主要途径

通往就业之路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含义及作用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七、课堂检测

1.家住上海的小红,大学毕业两年了,也走了两年的求职之路,可仍没找到一家称心的企业。一天,她在新浪网的招聘栏中发现了桂林一家企业的招聘广告,对其非常感兴趣,立即把自己的资料发过去,结果应聘成功。这表明网上应聘具有的特点是(

) ①信息容量大

②方便快捷

③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④可提供多种选择方式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材料分析

某外资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小赵与公司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并未为其缴纳保险。于是小赵不满,时常迟到早退,并在合同期内私自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

你如何认识案例中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行为?

解析:(1)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职工的各项保障,不应逃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应为小赵缴纳保险。

(2)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小赵不该因不满而迟到早退。

(3)小赵不应在合同期内再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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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学校:大连市旅顺第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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