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法行使财产权名师教学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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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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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法行使财产权名师教学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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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 依法行使财产权名师教学设计1

正文

说说房子那些事……

——《依法行使财产权》

一、教学内容分析

《依法行使财产权》是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三框的内容。本框的教学重点是财产权的基本制度,特别是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以及用益物权等;教学难点是三种担保物权之间的区别。

二、教学目标分析

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学习,了解财产权及其分类,知道法律对保护财产权的规定;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及财产共有形式;知道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了解担保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和培养学生从具体案例中寻找和概括法律知识的能力,学会用财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用法律思维解析,解决身边发生的一些简单纠纷,提高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通过对财产权制度的学习,提高保护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的意识;定纷止争,物尽其用,深刻认识有关财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

3、过程和方法目标: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典型案例的解析,并引述财产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形成对本框内容知识的建构;通过对比并结合案例理解用益物权中的三种权利和担保物权包括的三种权利。

三、教学方法

本课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学案教学法、情境体悟法、结构解析法,结合比较分析法、讲授法和自主学习结合等策略进行教学。采用与“房子”有关的案例材料贯穿课堂,以引导学生主动进行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调动学习积极性。通过学案培养学生的一定的自学能力。

四、教学过程设计及意图

1、新课导入

师:房子、房价在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中是一个重要的民生话题,2016年三月份网络上有个普法帖子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我们也来了解一下。

【案例分析:“继承之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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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之路”一: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

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

师: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这就涉及到了我们今天学习的内容。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

(利用社会的热点案例材料和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一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并为后面案例的展开埋下伏笔,二是自然而然地引到本课题。)

2、新课教学

财产权制度的内容,已经通过课前的学案认识了。请同学为大家介绍一下。

生:(根据学案完成回答)略

师: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民事权利。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利用课本23页“相关链接”,让学生形成知识的架构)

师:为保护财产权,我国有哪些法律依据?

生:(根据书本回答)略.(同时教师通过课件展示相关法律的文本。如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在涉及继承权时可结合前述的案例)

(以自主式学习方法,通过利用“学案”、设问的形式检验学生的课前预习效果。同时帮助学生对财产权形成一些正确的认识。)

师:同学们中很多也是独生子女,对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的遭遇肯定也关心。那为什么没法过户呢?来听听专家的说法。

【案例分析:“继承之路”二】

“继承之路”二: 专家一:拖延继承过户隐患多

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小丽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案例,之所以变得复杂,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核心的原因是在她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以致于此后因奶奶的过世发生转继承而引起,另外,小丽的外公外婆在小丽的母亲之前已经过世,否则按照同样的道理,还得牵涉到母亲的兄弟姐妹。

师:专家给我们提示小丽没法过户的原因是什么?

生:没有及时处理遗产,将房子过户给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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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这涉及到房子的过户问题,是财产权中有关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再来听听其它专家的观点。

“继承之路”三:

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专家二: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

有律师从理论上分析: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综上,小丽理论上最终共获得房产继承份额是7/8,(1/6+1/24+2/3=7/8)。

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

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再获1/24房产。

师:律师的意见是什么?

生:立下遗嘱,将房子过户给小丽就不会只分到7/8。

师:因为没立遗嘱,也没及时过户,因而出现了其他亲属也合法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这涉及到是财产的共有关系。

这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我们请三位同学利用学案说说所有权的含义和类别、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财产的共有。

生①生②生③回答略

师:小丽案例中涉及的所有权类别属于什么?小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必须怎样?理论上其他亲属也能获得房子的部分所有权,说明财产的共有方式是什么?

生:私人所有、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按份共有。

(依据认知的规律,通过案例分析法、学案教学法相结合、讲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利用漫画形象地

认识相关知识,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形成对所有权相关知识的认知形成。)

【情景感悟、拓展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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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感悟:

我们假设小丽在经过一系列手续后,如愿以偿地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对于这多出的

房子又产生了新的想法……

师:靖同学们说说可以有一些怎样合理的想法呢?并说出可以这样做的法律依据。

生:比如把房子出租出去、需要用钱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卖出房子换现金等。(依据可以引导学生说出所有权的含义。)

师:从所有权的含义中可知,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但如果小丽的房子自己占用和使用,闲置也无法对她带来收益,而由于学区房,短期内小丽也不可能出卖。这时同学们提供的想法就将涉及财产权中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知识了。

师:请同学来讲讲学案中有关用益物权的知识。

生:略。(从含义、种类、相关的主要内容)

师:(讲授为主,结合漫图、图片来帮助学生理解)用益物权是物权范畴,指的是你没有所有权,没有处分的权利,但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也就是说,东西不是你的,但是东西在你手上,你可以使用、收益等。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前三种权利,土地是国家或者集体的,但是国家可以给你使用。可以种瓜种菜,可以建高楼大厦。但是,你不能说那地是你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相关法律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权利。

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买房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只有开发商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有用地的合法性。

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如涉及征用,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地役权,通俗的说,比如你家要走到公路上,要绕较远路。如果从邻居家的菜地开一条路就很近了。你就跟邻居约定,在菜地开条道,给邻居10万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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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年。这样你就享有这个菜地上开路的权利,使用这条道路。当然这个菜地不是你家的。

师:再请一位同学来讲讲学案中有关担保物权的知识。

生:略。(从含义、种类、相关的主要内容)

师:(讲授为主,结合漫图、图片帮助学生理解)抵押一般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通常为不动产或者价值大的动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办理登记)

质押一般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动产质权是从交付占有时起生效的。)

留置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例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定作人未付清加工费之前,就可以直接扣留该加工物作为支付加工费的担保。

比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产生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占有

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必须占有质物

实物

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

通常就是动产

生效

需要办理登记

从交付开始

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无需约定

(以情境体悟入手,利用“学案”,结合比较分析法、讲授法和自主学习结合教学法,进行知识的构建,依据认知的规律,经结构解析法组织教学,通过有效地设问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并利用漫画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3、课堂小结:

【小结、板书设计】

所有权

财产权

1、财产权及其分类

2、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1、所有权及其类别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财产的共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5 担保物权

师:以上就是今天所学“财产权”的内容。学以致用,接下来我们练一练。

4、课堂练习: 【趣味练习、巩固提升】

一女始终嫁不出去,甚至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了。但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问题:

1、该女能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2、若绑匪抛弃车辆而去,丑女能否通过先占的方式取得车辆所有权?

3、若该女说:你不娶我,我就要你的车,绑匪迫于压力,将车交给该女,该女是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答案】:1、不能取得车的所有权。车虽然是动产,但是需要过户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不能只凭车钥匙证明所有权。

2、同理,车辆被抛弃也不同于一般的无主动产的抛弃,不能以先占直接取得所有权。

3、不能,还会构成抢劫罪。

【真题练习、巩固提升】

张三家在农村,拥有百亩承包山林,儿子在城里念书,为生活方便,他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年,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获银行贷款10万元。2013年7月,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其中正好包括张三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县政府给予合理补偿,但张三拒不接受征用。 (1)材料中涉及的物权类型有哪些?如果张三经营失败,到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如何行使其相关权利? (2)张三拒不接受征用的行为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案】:(1)张三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和承包山林的用益物权;银行拥有张三抵押山林的担保物权。银行可以将张三抵押山林的承包经营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正确。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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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题: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对相关知识的掌握进行考查,同时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第1题考查了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必须办理产权登记的知识;第2题进一步明确所有权的重要性——“定分止争”;第3题有助于学生提高法律常识,玩笑不能随意开。真题:全面运用本框大量知识的练习,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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