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就业维权之道优秀公开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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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1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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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就业维权之道优秀公开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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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 就业维权之道优秀公开课教案

正文

就业维权之道

教学设计

一.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 识记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能力目标

1. 能切实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2. 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1.

要尝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劳动纠纷案件

2.

培养学生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正义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价值取向以及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态度。

二、教学重点:劳动者的权利

三、教学难点: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四、教学方法:情景创设法、讲授法、活动探究法、读书指导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六、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视频导入:”一词,你的第一感觉是什么?咱们一起来看主人公“张海超”的故事。(视频播放)看完视频,你有何感想?

学生活动:思考回答(根据具体分析做出点评)

教师总结:通过视频我们明显的可以看出,劳动者维权确实很难,

但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法律尊严,以及我们的权利,我们必须维权。那么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权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学习今天的新课《就业维权之道》

【讲授新课】

专题四

第一框

《就业维权之道》

教师过渡:1995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一部法律,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长期缺乏劳动基本法律落后的状态从此结束,大家知道这是哪部法律吗?

学生回答:劳动法

教师总结:非常好,正是这部法律,全面的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呢?(给大家两分钟时间找教材并做好标记)

(一)劳动者的权利

1.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教师点拨:劳动报酬的含义,重点强调劳动报酬是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探究一:小李在电厂上班,每月的工资有4000元,可以说收入很高了。但是上个月因为厂长亲戚家手电筒滞销,用手电筒抵了一半工资。思考:厂长这样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学生回答:略

教师总结:不对,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2.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探究二:“不想加班?那行啊,你们在上班期间把这个活儿做完不就

行了,公司又没强制你加班!”

职工往往为了保饭碗忍气吞声。思考: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学生回答:略

教师总结: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学生齐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注意:保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P60) 3.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探究三:小李工作的工厂既有刺耳的噪声,又有刺眼的电焊强光。工人向厂长要求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遭到厂长拒绝。思考: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哪一项权利?

学生回答:略

教师总结: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师生共同学习)特殊劳动保护P60 4.

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探究四:小李单位只给部分资格老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小王来了才四年也不在其中。还有上个月厂里进了一批新设备,厂里以他不是业务主干为由,不让他进行相关设备的使用培训。所以他现在很烦恼。思考:这些做法又侵犯了小李的哪些权利?

学生回答:讨论略

教师总结:社会保险被称为“安全网”和“稳定器”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以下几个权利

5.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6.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

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8.

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

9.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者的义务

教师过渡: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又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呢?

师生归纳: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教师过渡:接下来我们做几道习题

1.2.(略)

3.

王某在建筑公司打工,公司也没有和他签订合同,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综合保险,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晚上加班时一根钢筋不小心掉在脚背上,把脚背上的主骨砸裂了。王某被送进医院后,建筑公司强调事故责任在于王某,公司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建筑公司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2)建筑公司和王某分别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学生回答:同桌讨论

教师点拨:(略)

(三)劳动者的维权路

教师过渡: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维权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劳动者的维权路。

教师提问: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呢?

学生归纳: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教师归纳:同学们想一想,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生回答:(略)

教师点拨:不可以,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练一练:

3.2012年10月初,甲企业为绿化、美化厂院,由承包者乙雇用10名土建工人,承包拆除企业院墙,并在原墙基处种植松柏,修建铁木花栅栏透明院墙。由于土建工人违反拆墙操作规程,致使一名工人被砸伤。被砸伤的工人住院治疗,承包者乙未为其交住院押金,甲企业

则为被砸伤工人预交住院押金1万元。10月中旬,承包者乙完成上述任务后,甲企业从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扣除1万元,承包者则以

“被砸伤工人为企业干活,甲企业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为由与甲企业发生争议,并向甲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甲企业给付由其扣除的1万元劳动报酬。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2)该劳动报酬纠纷案应由哪一机构受理?

学生回答:前后桌讨论回答

教师总结: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此案。因为承包者乙向甲企业索要由其扣除的1万元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不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争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而成为其一员,双方既存在平等关系又存在隶属关系。本案当事人一方是发包方甲企业,另一方是承包方乙,承包者乙并非甲企业职工;承包者乙向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是平等主体之间劳务提供者与劳务使用者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2)本案争议是平等主体甲企业与承包者乙基于劳务关系因索要劳动报酬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受理。

七.本课小结

(一)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动者的义务

(三)劳动者的维权路

八.作业

利用网络,并结合身边的事例,写一篇关于就业维权的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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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学校:绥中县利伟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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