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摘要

《间接证明--反证法》教案1.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结合已经学过的数学实例,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过程与方法: 多让学生举命题的例子,培养他们的辨析能力;以及培养他们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生的参与,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

  • 资料类型:教学教案文档
  • 所属课文:2.2.2 间接证明
  • 支持正文预览,并提供同课文课件入口
浏览次数
142
下载次数
0
更新时间
2018-07-10 08:40:00
来源学校
学校:广东省翁源县龙仙中学

2.2.2 间接证明评课稿

未知
2018-07-10 08:40:00
142
0
PDF / 未知页
未知字
配套课件
积分:1
第 1 页,共 1 页

2.2.2 间接证明评课稿

未知

摘要:暂无摘要

关键词:2.2.2 间接证明评课稿

正文

《间接证明--反证法》教案

1.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结合已经学过的数学实例,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过程与方法: 多让学生举命题的例子,培养他们的辨析能力;以及培养他们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生的参与,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

2.教学重点:了解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3. 教学难点: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4.教具准备:与教材内容相关的资料。

5.教学设想:利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的第三步所称的矛盾结果,通常是指所推出的结果与已知公理、定义、定理或已知条件、已证不等式,以及与临时假定矛盾等各种情况。

6.教学过程: 学生探究过程:综合法与分析法

(1)、反证法

反证法是一种间接证法,它是先提出一个与命题的结论相反的假设,然后,从这个假设出发,经过正确的推理,导致矛盾,从而否定相反的假设,达到肯定原命题正确的一种方法。反证法可以分为归谬反证法(结论的反面只有一种)与穷举反证法(结论的反面不只一种)。用反证法证明一个命题的步骤,大体上分为:(1)反设;(2)归谬;(3)结论。

反设是反证法的基础,为了正确地作出反设,掌握一些常用的互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于/不平行于;垂直于/不垂直于;等于/不等于;大(小)于/不大(小)于;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个/一个也没有;至少有n个/至多有(n一1)个;至多有一个/至少有两个;唯一/至少有两个。

归谬是反证法的关键,导出矛盾的过程没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须从反设出发,否则推导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推理必须严谨。导出的矛盾有如下几种类型: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已知的公理、定义、定理、公式矛盾;与反设矛盾;自相矛盾。

(2)例1、求证:2不是有理数

例2、已知ab0,求证:nanb(nN且n1)

1

例3、设a3b32,求证ab2.

证明:假设ab2,则有a2b,从而

a3812b6b2b3, a3b36b212b86(b1)22. 因为6(b1)2

22,所以a3b32,这与题设条件a3b32矛盾,所以,原不

等式ab2成立。

例4、设二次函数f(x)x2pxq,求证:f(1),f(2),f(3)中至少有一1个不小于2. 证明:假设f(1),f(2),f(3)1都小于2,则

f(1)2f(2)f(3)2. (1)

另一方面,由绝对值不等式的性质,有

f(1)2f(2)f(3)f(1)2f(2)f(3) (1pq)2(42pq)(93pq)2 (2)(1)、(2)两式的结果矛盾,所以假设不成立,原来的结论正确。

注意:诸如本例中的问题,当要证明几个代数式中,至少有一个满足某个不等式时,通常采用反证法进行。

议一议:一般来说,利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的第三步所称的矛盾结果,通常是指所推出的结果与已知公理、定义、定理或已知条件、已证不等式,以及与临时假定矛盾等各种情况。试根据上述两例,讨论寻找矛盾的手段、方法有什么特点?

例5、设0 < a, b, c < 1,求证:(1  a)b, (1  b)c, (1  c)a,不1可能同时大于4

111

证:设(1  a)b >4, (1  b)c >4, (1  c)a >4, 1则三式相乘:ab < (1  a)b•(1  b)c•(1  c)a <64 ①

(1a)20(1a)a1又∵0 < a, b, c < 1 ∴a24

2

11同理:(1b)b4, (1c)c4

1以上三式相乘: (1  a)a•(1  b)b•(1  c)c≤64 与①矛盾

∴原式成立

例6、已知a + b + c > 0,ab + bc + ca > 0,abc > 0,求证:a, b, c > 0 证:设a < 0, ∵abc > 0, ∴bc < 0 又由a + b + c > 0, 则b + c = a > 0 ∴ab + bc + ca = a(b + c) + bc < 0 与题设矛盾

又:若a = 0,则与abc > 0矛盾, ∴必有a > 0 同理可证:b > 0, c > 0 巩固练习:第83页练习3、4、5、6 课后作业:第84页 4、5、6

教学反思:

反证法是一种间接证法,它是先提出一个与命题的结论相反的假设,然后,从这个假设出发,经过正确的推理,导致矛盾,从而否定相反的假设,达到肯定原命题正确的一种方法。反证法可以分为归谬反证法(结论的反面只有一种)与穷举反证法(结论的反面不只一种)。用反证法证明一个命题的步骤,大体上分为:(1)反设;(2)归谬;(3)结论。

反设是反证法的基础,为了正确地作出反设,掌握一些常用的互为否定的表述形式是有必要的,例如:是/不是;存在/不存在;平行于/不平行于;垂直于/不垂直于;等于/不等于;大(小)于/不大(小)于;都是/不都是;至少有一个/一个也没有;至少有n个/至多有(n一1)个;至多有一个/至少有两个;唯一/至少有两个。

归谬是反证法的关键,导出矛盾的过程没有固定的模式,但必须从反设出发,否则推导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推理必须严谨。导出的矛盾有如下几种类型:与已知条件矛盾;与已知的公理、定义、定理、公式矛盾;与反设矛盾;自相矛盾。

3

第 1 页,共 1 页

文档信息

  • 格式: PDF
  • 页数: 未知页
  • 字数: 未知
  • 上传时间: 2018-07-10 08:40:00
  • 下载次数: 0
  • 浏览次数: 142
  • 积分: 1
  • 收藏: 0

作者信息

教师头像

5ygggwenku_150140

来自:学校:广东省翁源县龙仙中学

下载提示

下载文档后,您可以获得:

  • 完整无水印文档
  • 高清阅读体验
  • 随时保存查看
  • 支持打印下载

关于本教案的常见问题

Q:2.2.2 间接证明评课稿是什么类型的资料?

A:这是一份教学教案文档,可用于备课、课堂讲解与课后复习,支持在线预览正文内容。

Q:这份教案对应哪篇课文?

A:对应课文《2.2.2 间接证明》,可从面包屑进入课文目录查看同课其他资料。

Q:如何找到配套课件?

A:页面提供「配套课件/同课文课件」入口;也可进入课文详情页同时查看教案与课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