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教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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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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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教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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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教案评析

正文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东外

王超

一、教材分析

本节课是人教版高二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六“法律救济”第一框的内容。是专题六的总起,在整个专题六中具有引领的作用。

二、学情分析

在生活中,学生有了有关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的一些经验,但是没有准确的概念,也不了解具体的内容,这里的介绍更为全面系统,知识点也更加丰富,学生在分析案例及实际运用所学知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困惑。

三、教学目标分析

根据本教材的结构和内容分析,结合政治核心素养的要求,我确定了以下的教学目标:了解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三种方式及其基本内容,特别是仲裁的特点、原则及制度;准确判断行政复议的主体和具体内容。

引导和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在具体的案例材料中寻找、概括信息的能力,观察和解析问题的能力,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类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使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公共参与意识,以严谨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运用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法律、尊重程序,按照法律、程序行事。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仲裁的特点、原则和制度;行政复议的主体

难点:仲裁

五、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同学们,今天很高兴能够带领大家一起学习新的知识。本节课我们会有三大活动环节,分别是抽签回答、组长抢答和自由抢答。请同学们注意每个活动环节的游戏规则,最后累积得分最高的一组,将获得老师精心准备的小纪念品,以资鼓励。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东阳不仅木雕很有名,红木家具也是深受国内消

费者的喜爱,甚至远销海外。但是随着红木家具交易的频繁开展,有时也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现在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李某家住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2018年3月20号,李某到该村的一家名叫“鼎级”红木的商店里购买了一套缅甸花梨木座椅,售价3万,该店号称所有家具绝对“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李某甚是喜欢,当即与店主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具体明确),支付了相应货款,并约定于31号前上门送货,合同中注明,如有质量问题,可在一星期内免费退货退款,并赔偿李某2万元的经济损失。31号李某收到了货物并支付了欠款,十天后,李某朋友王某来家中做客,对此套座椅感觉异样,李某遂到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该套座椅是以亚花梨与非洲花梨相掺合的材质制作而成,并非真正的缅甸花梨木。李某于是到该店请求退货并要求2万元赔偿,店主张某以其超过约定的退货时间为由拒绝了李某的要求。

看完这个案例之后,请问同学们,如果你是当事人李某,你会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这场纠纷?

生:调解、仲裁、诉讼。

师:刚才听到同学们说了很多种方式,其中有同学说到去人民法院去起诉他。

问:为什么会选择用诉讼这种方式?

师:我们都知道,这是非常有效的一个方式,但也比较耗时耗力,而且很伤和气,那么是不是有相对比较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场纠纷呢?同学们说的调解和仲裁到底是什么?他们又有什么特点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宁静的胜利——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设计意图:以东阳本地的案例,能够使学生快速融入课堂教学,活跃教学氛围,调动学生的探究热情,并引出相关的教学内容。)

(二)新课学习

首先,先来了解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我们案例中的当事人,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解决他的纠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个调解的过程和结果。看完之后,请同学们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调解过程

由于协商不成,双方自愿请求花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就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明晰法律责任归属。根据李某提供的专业机构的鉴定书,张某售出的红木座椅的确是亚花梨与非洲花梨相掺合的材质制作而成,并非真正的缅甸花梨木。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当认定张某在履行合同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李某超出合同约定的退货时间就可免除。

调解结果

经过近3小时的不懈努力,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为保证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结束后,李某咨询有关调解费用的问题,调解员告知李某不收取任何费用。

好,我们了解了事件经过,并且看到了整个的调解过程和结果,现在有四个问题需要同学们回答,我们就分成四组,抽签决定哪个组回答哪个问题。好那现在我们已经确定哪个组回答哪个问题了,一会这个组回答问题的时候,我们要听清楚,回答正确得1分,原则性的错误不给分,其他组指出回答不准确或补充回答正确的他组加分。

1.材料中的当事人选择了哪种类型的调解?花园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2.当事一方如果不同意,是否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就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归属,说明调解必须依据什么?

3.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其中一方是否可以随意反悔?

4.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

好,现在请第一题的组先来回答。

1.材料中的当事人选择了哪种类型的调解?花园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人民调解。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那除了人民调解,还有什么类型的调解呢?

师:调解主要有两种。

一是诉讼调解,由法院来主持,一种是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

仲裁调解。本文中的主人公用的就是人民调解。

那这种调解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来通过无讼花园村的形成来感受。

2016年1月,花园村建立了法律事务部、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全权负责村内各类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制订了从受理、调处、归档等一整套规范程序,村里纠纷必须半个月内办结。至今,花园社区共发生矛盾纠纷139件,化解106件,矛盾纠纷类案件起诉至法庭仅33件,努力营造“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不上交”的“无讼”环境。

通过以上材料,你发现人民调解有什么作用了吗?

答: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形式。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接下来,第二个问题

2.当事一方如果不同意,是否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就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归属,说明调解必须依据什么?

答:不可以。调解必须基于自愿。调解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所以我们会发现,人民调解必须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那请问同学们,张某可否可以以正在调解为由,阻碍李某通过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可以。所以人民调解还有第三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好,第三个问题

3.

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其中一方是否可以随意反悔?为什么?

不可以。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遵

守。

很好,这也是人民调解的第一个特点。那刚才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调解结束后,李某问调解员,他是否需要为此付调节费,调解员说,不收取任何费用,说明人民调解还有什么特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就是人民调解的两个特点。

接下来,最后一个问题。貌似也是最简单的一个问题。

4.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

仲裁、诉讼。

(设计意图:通过以上4个问题的合作讨论,使学生能够在运用课本知识的同时,全面了解有关调解的具体内容并提高案例分析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出下一内容——仲裁)

我们都知道,诉讼就是打官司。那什么是仲裁呢?这个似乎大家都比较陌生。

那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书本对仲裁的定义。仲裁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此处的仲裁指的是民商事仲裁,不同于劳动仲裁。

注意,这里的仲裁是民商事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所以以下纠纷不适用于本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设计意图:通过例外情况的讲解,使学生能够在做题中排除相应的情形,对仲裁定义有着更加深刻、准确的掌握。)

接下来的几个问题请同学们采用组长抢答的方式,抢到答题权后可以自己回答,也可指定其中的一个组员回答,没一问答对得1分,答错其他组得1分,答对但不完整,其他组补充适当得分。请组长慎重行使抢答权。好,我们再重新回忆下案发经过,

5.如果用仲裁来解决这个纠纷的话,他们应该去哪里进行仲裁?又是怎样的一个程序呢?

东阳有没有仲裁委?要想知道这个答案,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仲裁委,以及仲裁员由哪些人组成。

仲裁委: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特点:它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员由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士。

那么,李某可以在东阳仲裁委仲裁这个纠纷吗?不可以。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所以李某和张某可以去东阳仲裁委吗?明显不可以。他们只能去金华仲裁委。

于是李某和张某自愿到金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个案件的仲裁程序。

1.提出仲裁申请

李某向金华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签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a、申诉人李某和被诉人张某的名称、地址。

b、申诉人郭某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c、申诉人郭某的要求(退货退款及经济补偿2万元)及所据的事实和证据。(木椅材质鉴定书)

2.组织仲裁庭

李某和张某各自在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指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3.审理案件

不开庭审理,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裁决张某接受李某的退货退款要求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2万元。

4.作出裁决

裁决作出后,45日内下达裁决书(标注裁决的日期地点,仲裁员署名),审理案件的程序即告终结,因而被称为最终裁决。

6.看完整个程序后,你发现仲裁有什么特点了吗?

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7.

假如裁决作出后,张某拒绝履行,并宣称要向人民法院就同一纠纷进行起诉,是否可行?阅读课本,说明你的理由。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是仲裁一裁终局制度。

请同学们再次回忆整个仲裁过程,你会发现,除了一裁终局制度外,仲裁还有哪些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另外,在我们国家,仲裁制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或裁或审制度即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当事人不能同时申请仲裁和诉讼。

(齐读一遍!!!画背)

那如果在最终的仲裁下达之前,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吗?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即仲裁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注: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设计意图:通过抢答的方式探讨双方当事人的仲裁程序,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小组的合作精神,引导学生在案例中提取有效信息并能够以所学知识实际解决,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公众参与感。)

到此为止,李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总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那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呢?我们来看一下这案件的后续。

在李某与张某的假货纠纷解决后的一个月,东阳市质量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在对花园村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张某所经营的“鼎级”红木商店存在大量的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红木家具,遂对其进行停业整顿15天,罚款5

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其处罚过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请各组组员以自由抢答方式回答,任何一个组员只要知道正确答案都可以回答,回答正确得分,错误的其他组得分。最终累计最高分数的一组,会获得老师准备的精美小礼品——有趣可爱的墨水笔。

那么请问同学们,

8.

本案的当事人张某可以怎么做?结合书本知识给出解答。

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所以行政复议的实质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所以张某应该怎么做?他可以申请调解和仲裁吗?本案当事人张某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内容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等。本案中对当事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质量监督管理局是行政机关,张某如果认为停业整顿15天,5万罚款的处罚过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他可以向作出处罚的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9.作为此案的行政复议机关金华市质监局应该如何处理?张某需要为此付费吗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不收取费用。

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知识拓展: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觉得是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可向有关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不进行行政复议,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设计意图:以自由抢答的方式,让每一位同学能够深入思考,充分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最大限度地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

整节课是以“一案到底”的方式,逻辑结构非常清晰,案例贴近学生生活,时效性强,能够充分体现思想政治课的学科特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科素养。)

表格总结:

(设计意图:以表格的方式,帮助学生更加直观、清楚地掌握三种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途径的区别。)

(三)课堂升华:打官司,犹如战争,凶器也,不得已而为之。同时,战争是不留后路的,战争将与对方彻底决裂,断了以后再次合作的可能。不用战争也许将来还有合作的机会。在法制完备、律师众多,公民习惯于依靠律师来处理事务的美国,美国大牌学者布热津斯基在《大混乱》一书中把“好打官司”作为影响美国未来前途的一大祸害。

条条道路通罗马。

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不是只有诉讼一条!希望大家在学习这节课的知识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办法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我们相信

,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话,我们的国家

会成为一个更强大的法治国家,而我们公民的生活也将更加安全、幸福!

(四)当堂巩固:练习题(具体见课件)

依旧是延续第三环节中的自由抢答的方式。所有题目回答完毕,累积分数,选出得分最高的组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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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学校:浙江省东阳市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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