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自画像教学内容概述
1.我的自画像教学内容概述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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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我的自画像教学内容概述
正文
我的照片我做主
教学目标:
1、初步了解肖像权,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初步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2、在小组活动中,培养合作、探究的能力。
3、能自觉尊重他人,不做有损他人肖像权的事,加强法制观念。
课前准备:1、准备四张纸和四只笔。2、记分牌3、金银铜牌贴纸。
教学过程:(板书:我的照片我做主)
一、创设情境,引入主题
1、亲爱的同学,你们好,欢迎来到1301律师事务所,我是1301律师事务所的欧阳所长。今天我想招聘你们成为我们事务所的律师,为了打造一批优秀律师团队,我将分成四个组,你们每组将通过三轮考核,由考核的分数来决定每个组的律师等级。请看(出示) 铜牌律师(达到10分) 银牌律师(达到40分) 金牌律师(达到70分) 达到相应分数的,还会被授予相应的奖牌,有没有信心?
2、这段时间我们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很多求助者的来信,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他们的问题和我带来的这张图片有关。
这是一个你们非常熟悉的人,猜猜他是谁?(出示眼睛,再出示鼻子和头发)继续猜。(如果已经猜中,出示全图)
你们之所以能猜出这是某某,是因为这张照片有他的外貌特征,这种能显示外貌特征的照片,还有另一个名称——肖像。你知道吗?它们也有自己的权利。(板书:肖像权)
二、巧妙设疑,合作探究
(一)考核第一关:请你判一判
1、我们律师事务所收到的求助信正是和肖像权有关,其中一位求助者发来了一段视频。我们看看,他有什么疑问?
2、播放情境动画,出示问题:
洋洋在信里向我们提出了他的疑问:我的照片可以被照相馆使用吗?请你帮洋洋判一判。(指名答,同意他的判断的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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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家都认为,未经同意,不能使用,我们的判断是否正确呢?请法律顾问为我们揭晓答案。
出示法律顾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板书:营利)(你们很好地解决了求助者的问题,恭喜第?组,获得十分,请小组代表将桌上的记分牌反到十分这一页。现在你们正式成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铜牌律师。)
4、通过法律顾问,我们知道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谋求利益)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考考大家,下面的情形中,有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为什么?(请小组商议,给出判断和理由,并由小组代表填写在纸上。)
1)照相馆人员觉得小红的照片拍得很漂亮,没有经过小红的同意,就将小红的照片放在照相馆的橱窗进行展示,吸引顾客来拍照。
2)小明因犯罪,被通缉抓捕,通缉令上使用了小明的肖像。
3)小丽参加了欢庆新年的游行庆典,新闻上刊登了小丽的肖像。
4)小花失踪了,小花的爸爸在寻人启事上使用了小花的肖像。
5)小李违反交通规则,被拍照登上报纸。
6)张杰参加了《我是歌手》的比赛,新闻报道《我是歌手》比赛时,使用了张杰的照片。
7)李老师写了一篇有关教学的文章,使用了课堂上孩子的肖像。
请第1组给出你们的判断和理由。(每个组轮流说)
交流预设:
是侵权,因为将小红的照片放在照相馆的橱窗进行展示,是为了吸引顾客来拍照。
不是,因为不是用来营利。
总结:四个组都给出了自己的判断,揭晓答案的时刻到了。第1种行为侵犯了小红的肖像权。而第2到7的情况,属于法律规定额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他人的肖像。
第?组全部判断正确,请加上10分。
(二)第二关:请你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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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示网络恶搞照片(或视频):
最近,有一个小学生小胖也遇到了照片被使用的问题,有人在网络上将他的照片进行修改。(出示图片)一开始,他也像你们看到照片时那么开心,可是,接下来的事就让人郁闷了,郁闷什么呢?让我们听听他的经历。请一位律师扮演小胖,向我们诉说苦恼。(出示:有的人丑化我的照片,说我长得丑还要把照片发到网上,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有的人在我的照片上抹上泥巴,甚至撕毁我的照片。他们没有用肖像来谋取利益,有没有侵犯我的肖像权?为什么?)
你们能为他解开这个疑惑,找到侵犯肖像权的依据吗?(指名答)
预设:有侵犯肖像权,因为他没有经过小胖的同意。(你太厉害了,能够马上学以致用,真是个聪明的律师。恭喜?组加上20分。)
因为他给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引导:是什么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丑化照片,趁机板书:丑化、玷污、销毁,人身攻击)
(你是个细心的律师,能从蛛丝马迹中寻找依据,真让人佩服。
恭喜?组加上20分。)
(你能有理有据的给出你的判断,有智慧!恭喜?组加上20分。)
现在我们看看每组的加分情况,恭喜第?组,成为我们的银牌律师) 2、善于总结经验是优秀律师必须具备的品质。让我们一起来总结,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第一,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第二,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公民的肖像。第三,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这三种行为就像一把刀,挥向我们的肖像权。
(三)第三关:请你说一说
1、作为一位有智慧、懂法律,明事理的律师,这样的行为我们不能置之不理,你会建议小胖怎么做?(会合作的律师团队,才是优秀的团队。请小组代表组织律师小组讨论,并将建议写在纸上。)
2、交流
预设:
打电话联系他,让他撤销这些照片。(勇敢地对这种行为说“不”,你们律师组很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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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告他。(熟悉法律的律师就是不一样,懂得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提供了这么多建议,你们认为那种建议最有效呢?
法律上有没有告诉我们可以怎样做呢?让我们连线青少年法律咨询热线12348(出示一段录音和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你们的建议和法律规定不谋而合,真有当律师的潜质,最后30分奖励给?组律师。(?组律师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求助者解决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成功成为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或银牌律师),请?组的律师代表上台领取奖牌,然后下去分发给小组律师。(配乐)
三、课堂小结,升华主题
今天,你们成为了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了解了关于照片的权利——肖像权,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要维护自已的肖像权,也要懂得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同时,学法、懂法、帮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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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学校: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新世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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